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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 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5 | 来源:本单位 | 作者: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广东省委领导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肩负着我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新阶层人士、统一战线系统干部等政治培训的任务,研究和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等。学院坐落在广州市越秀区,占地面积约28亩,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49人。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学院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29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9日— 2017年1月6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须附照片)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gdsyrs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进行咨询。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报名一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4、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达到70%以上),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上述材料。

6、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之前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26297020,020-26297116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三元里大道路99号

邮政编码:510400

电子邮箱:gdsyrsc @163.com

(五)资格初审: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领取准考证的相关事宜将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网(http://www.gdssy.org.cn/)公布。准考证与身份证共同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与上述环节。若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该岗位招聘计划中止。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和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2017年2月下旬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网(http://www.gdssy.org.cn/)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我院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3:1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网(http://www.gdssy.org.cn/)公布。

5、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在名单公布后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由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资格复审。(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资格复审。其中,报考者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3)如为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形式加提问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试讲30分钟。试讲结束后考生回答评委提问,时间约为15分钟。

2、面试组织。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聘用范围。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网(http://www.gdssy.org.cn/)公布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要求进行,由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统一组织,费用由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三)递补事宜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和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八、有关情况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列为拟聘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期间最初十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招聘方案由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 26297035。



附件:1、《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考生查分登记表》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6年12月15日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doc

附件1: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查分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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