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关于2025-2026年度联合招标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5 | 来源:本单位 | 作者: |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统一战线与中华民族凝聚力内在关系的研究,更好地凝心聚力服务广东现代化建设,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与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联合发布2025-2026年招标课题,现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课题招标面向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全体会员、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教学科研人员。 二、申报资格 1.申报人(课题负责人)1人,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人。 2.申报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履行课题和经费管理职责。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人可在提供的选题方向范围内选取一定角度设计具体题目,选题和题目设计要贴近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中华民族凝聚力理论和实践创新,力求问题精准有研究价值,表述科学简明规范(不超过30个字符),力戒空泛重复。 2.申报人可登录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s://www.gdssy.org.cn)浏览下载《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并填写,电子文件分别以“课题名称+申报书”“课题名称+论证活页”格式命名(例如“粤港澳大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路径研究+申报书”“粤港澳大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路径研究+论证活页”)。 3.课题申报书发送至邮箱njl1992@126.com。另外纸质版《申报明细表》1份、《申报书》各1份、《论证活页》各3份寄送至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秘书处。 4.受理时间:请于2025年9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至“广州市三元里大道99号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秘书处”,邮编510400,逾期不再受理。 四、立项办法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和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组织专家对全部《申报书》进行匿名评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申报人和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确保《申报书》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获准立项,《申报书》即对双方具有协议约束力。课题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接受课题全过程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 五、成果要求 1.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正文字数限1-2万字之间。结项研究成果重复率要求20%以内,重复率高于20%的以及结项评审未通过的,给予补充研究或撤项处理。成果必须按照《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成果报送技术规范》报送。 2.课题成果一般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结项:在报纸刊物等公开发表(含文章采用通知);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得广东社院统战智库、省委办公厅、中央社院等内参采纳;成果参加地级市及以上有关评比获奖等。 3.申报书、论证活页及课题研究的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由课题组与省社院和研究会共享;课题成果如公开发表应在适当位置标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2025-2026年度联合招标课题”字样及项目编号,同时确保研究成果无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4.课题在寄发立项通知书之日起1年内申请结项,不受理延期结项申请。课题完成后通过评审结项的,颁发结项证书;不能通过的,给予补充研究或撤项处理。 六、经费及管理办法 1.中标课题为一般资助项目,共10项,每项资助额为10000元。 2.课题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研究经费统一经费划拨到申报人所在单位账户。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有关财务规定,严格按照项目研究的目标和任务掌握使用,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监督管理。未提交最终研究成果或结项鉴定不合格的,给予撤项处理,追回研究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冯颖红,电话:13826283709,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99号大院内,邮编:510400)
附件: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 2025年7月15日 |
版权所有: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粤ICP备2022143588号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元里大道99号 | 联系我们:020-86574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