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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 关于2026年度联合招标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9 | 来源:本单位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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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一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与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开展2026年度联合招标课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课题招标面向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全体会员、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教学科研人员。2025年度本会联合招标在研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二、申报资格 1.申报人(课题负责人)1人,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人。 2.申报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履行课题和经费管理职责。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人可在提供的选题方向范围内选取一定角度设计具体题目,选题和题目设计要贴近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中华民族凝聚力理论和实践创新,力求问题精准有研究价值,表述科学简明规范(不超过30个字符),力戒空泛重复。 2.申报人可登录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s://www.gdssy.org.cn)浏览下载《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并填写,电子文件分别以“课题名称+申报书”“课题名称+论证活页”格式命名(例如“粤港澳大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路径研究+申报书”“粤港澳大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路径研究+论证活页”)。 3.课题申报书发送至邮箱njl1992@126.com。另外纸质版《申报明细表》1份、《申报书》1份、《论证活页》5份,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至“广州市三元里大道99号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立项办法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与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将组织专家对全部《申报书》进行匿名评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确保《申报书》中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获准立项后,《申报书》即对双方具有协议约束力,课题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需遵守相关承诺,接受课题全过程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 五、成果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把意识形态关;注重理论创新、研究成果应用型强;严守学术规范与质量标准,注重研究过程的规范性、数据的真实性、论证的科学性。 2.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正文字数限1-2万字之间。结项研究成果重复率要求20%以内,重复率高于20%的以及结项评审未通过的,给予补充研究或撤项处理。成果必须按照《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成果报送技术规范》报送。 3.课题成果一般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结项:在报纸刊物等公开发表(含文章采用通知);获得地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得广东社院统战智库、省委办公厅、中央社院等内参采纳;成果参加地级市及以上有关评比获奖等。 4.申报书、论证活页及课题研究的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由课题组与省社院和研究会共享,严禁利用同一成果多次申报不同类型课题。课题成果如公开发表应在适当位置标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2026年度联合招标课题”字样及项目编号,无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5.课题在寄发立项通知书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前申请结项,不受理延期结项申请。课题完成后通过评审结项的,颁发结项证书;不能通过的,给予补充研究或撤项处理。 六、经费及管理办法 1.中标课题为一般资助项目,共10项,每项资助额为10000元。 2.课题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研究经费统一经费划拨到申报人所在单位账户。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有关财务规定,严格按照项目研究的目标和任务掌握使用,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监督管理。未提交最终研究成果或结项鉴定不合格的,给予撤项处理,追回研究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冯颖红,电话:13826283709,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99号大院内,邮编:510400)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选题方向 附件2:A表(申报书) 附件3:B表(论证活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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